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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斯达黎加共和国签证申请须知

字号:[ ]来源:   阅读:   2018-02-26 20:23:00

中国公民持外交、公务护照入境哥斯达黎加停留30天以内可免办签证;持公务普通或因私护照人员以及持香港或澳门特区护照的中国公民入境前须办妥签证。申请赴哥斯达黎加签证须报哥移民总局审批,即“返签”。

申请人如持有美国、加拿大、欧盟或申根国家、日本和韩国等国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的入境签证,可免签入境哥斯达黎加,停留期最长30天。拥有欧盟、美国或加拿大合法居留(包括工作居留和学习居留)有效期6个月以上者,亦可享受同样待遇。
哥斯达黎加共和国签证申请须知

自2011年1月1日起,中国企业家、投资商申请哥斯达黎加签证,可凭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或哥斯达黎加贸促会驻北京代表处出具的信函,到哥驻华使馆直接申请签证,不需“返签”。

2012年5月,哥斯达黎加移民局颁布DG-0018-04-2012SV号法令,放宽中国北京、上海居民申请哥斯达黎加签证限制,具体为,在北京、上海居住8年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向哥斯达黎加驻华使馆办理领事签证,即由领事直接审发,无需报哥移民总局批准(返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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