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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脱维亚房地产投资移民制度

字号:[ ]来源:   阅读:   2014-02-24 16:05:00

拉脱维亚移民法于2010年7月1日重新修订,旨在鼓励吸引外资、创造就业机会和重启拉脱维亚房地产市场。规定购买最低价值7.5万欧元房产或存款40万美金(约30万欧元)可申请居留5年的居住证。到期后可申请永久居留权。

2010年7月1日拉脱维亚新修订的移民法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外国人在拉脱维亚购买房地产后可以获得定居证,5年之后可以申请永居。

拉脱维亚新法明确规定了最低的投资金额,如果在购买首都里加市或郊区购房,投资额为10万拉特(合14万欧元或130万元人民币),如果购买首都以外房地产,投资额为5万拉特(合7.5万欧元或75万元人民币)。

新移民法允许贷款,贷款银行既可以是外国银行也可以是拉脱维亚银行;允许一处产权分拆出售;允许多处物业投资累加。但是所有的交易都必须到土地登记处注册,而且卖方必须拥有拉脱维亚合法的居留身份。

为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对于未能成功取得拉脱维亚定居证的客户,以及5年之后不想继续持有拉脱维亚居留的客户。

拉脱维亚房地产投资移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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